天山網訊(記者李敏報道)10月14日,記者從新疆招辦獲悉,2015年“民用航空”在疆招收飛行員50名,報名工作將在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28日進行。報名具體實施單位為:南方航空公司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。
  近日,自治區招辦、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聯合下發《關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、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新疆招收飛行學生工作的通知》明確,2015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計劃在新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(本科)學生10名;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計劃在新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(本科)學生40名。
  “民用航空”2015年在疆招飛的對象和基本條件為: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並報考漢語言招生計劃的男性文、理科高中畢業生;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報考條件,熱愛祖國,熱愛人民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,志願從事祖國民航事業;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要求和招飛體檢鑒定醫學標準;年齡在十六至二十周歲(1995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);未婚。
  按照“民用航空”2015年在疆招飛的程序要求,考生需要進行報名推薦、預選初檢、體檢鑒定(含心理學測試)、民用航空背景調查、文化考試、招飛體檢覆查等程序後才能進行錄取,錄取後還要進行入校後的複查。其中招飛體檢覆查工作於2015年6月(高考後)進行,身體狀況發生變化不符合標準的將不予錄取;入學後的複查工作由民航局航衛處、飛行學院衛生部門在入學三個月內按規定進行身體複查,對身體複查不合格者,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,直至取消入學資格。
  按照“民用航空”2015年在疆招飛要求,凡報考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的學生,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,外語限考英語。在考生志願表提前批志願中填寫 “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”或“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”。同時可兼報其他院校和專業志願。
  對於已經符合“民用航空”招飛要求並已入學的考生還須遵守所在院校的學籍管理規定,在停飛學生安置方面,學籍管理規定明確要求:對於符合在校繼續學習條件的停飛學生,按其高考成績轉入本校其他本科專業學習;不符合在校繼續學習條件的停飛學生予以退學。
  “民用航空”2015年在疆招飛工作報名地點設在烏魯木齊、昌吉、石河子、奎屯、克拉瑪依、博樂、伊寧、塔城、阿勒泰、庫爾勒、阿克蘇、哈密等地。全疆其他地區有志於民航事業的考生均可報名(可直接與南航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繫)。
  瞭解“民用航空”招飛相關事宜,考生可與南方航空公司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繫,聯繫人:李璐,聯繫電話:0991-3806952、3804016、15199166952。電子郵件:lilu@xjair.com  (原標題:2015年“民用航空”計劃在新疆招收飛行員50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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